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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见面办理非执业会员 入会登记的通知

关于不见面办理非执业会员 入会登记的通知

【概要描述】

关于不见面办理非执业会员 入会登记的通知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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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位考生: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做好2020年全科合格证发放期间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会协〔2020〕4号)规定,省注协决定开展不见面办理非执业会员入会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操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具有中国大陆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1.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2.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3.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二、申请程序

  登录省注协网站(http://www.jicpa.org.cn/pub/cztzx/),点击“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链接,或直接登录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网页右侧“行业管理系统”中的“行业系统(会员版)”,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是:

  1. 点击“非执业会员申请”栏目,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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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全科合格证号等信息,完成信息验证,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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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填写工作单位、电话、地址、学历等信息,其中“所属协会”选择“江苏注协”,“所在地区”原则上按所在城市选择,南京的选择“南京市”。完成信息填写后,请点击“提交”,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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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省注协审核申请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并在系统中报中注协确认。

  5.中注协确认后,省注协印发批准入会文件、打印《会员证》寄送会员。同时,在省注协网站公告入会信息。

  三、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所在地区”选择各设区市的申请人应将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寄送相关市注协,由市注协统一汇总后寄交省注协。

  3.“所在地区”选择各设区市申请人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变更的,应提供相关派出所证明,并将纸质材料寄送市注协,由市注协确认后寄送省注协。

  4. “所在地区”选择各设区市的申请人,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的,需提供:个人情况说明 (个人情况以及未及时入会原因)、单位证明(任职经历,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从事相关工作以及继续教育方面)、个人学习情况说明(相关自学学习心得、课业结业证等),并将纸质材料寄送市注协,市注协审核确认后寄送省注协。

  5. 执业会员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时,原属各设区市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人,应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见省注协网站“下载专区”),并将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及注册会计师印章寄交市注协;市注协审核确认后,将申请人的一份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及注册会计师印章寄交省注协。原属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人,直接寄交省注协。

  6.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网址链接:http://cpaexam.cicpa.org.cn/scorequeryhis。

  7. 外国及港澳台籍考生入会,直接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联系,电话:010-88250132。

  8. 如在入会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查阅省注协网站“下载专区”的《注册管理相关问题问答》,也可以向各市注协或省注协咨询,联系方式是:

  (1)南京市注协联系电话:025-83300391;

  (2)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2号4楼,收件人:南京市注协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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