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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 分类: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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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2014-06-06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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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充分发挥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经江苏省注协党委研究,决定于2014年7月前后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事务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概要描述】为充分发挥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经江苏省注协党委研究,决定于2014年7月前后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事务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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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06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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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会协党[2014]10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经江苏省注协党委研究,决定于2014年7月前后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事务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财政或行业党组织的党支部,支部成立一年以上;党组织关系隶属于财政或行业党组织的共产党员,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党支部
1.领导班子好。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支部班子健全团结;公道正派,业务能力强,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书记由一把手或管理层主要成员担任,或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
2.党员队伍好。党员结构合理,多数处于业务和管理骨干岗位;党员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未有党员受过行业惩戒;党员数量相对稳定,有适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工作机制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党组织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健全,执行良好;党员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体系健全,成果显著;每年开展2次以上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有宣传阵地,活动经费、活动场地有保障。
4.作用发挥好。积极发挥事务所党组织功能,在促进事务所健康发展、引导和监督事务所诚信执业,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方面,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过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解决执业机构自身建设和从业人员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社会反映好。引导执业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认真组织党员群众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6.总结和提炼出支部工作法。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重视党建工作,能够深刻把握支部功能定位、工作特点和运行规律,结合事务所自身业务工作实际,总结和提炼了本所的党支部工作方法。特别是在2014年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中,事务所党组织能够形成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党的队伍和事务所人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事务所支部工作法。
(二)优秀共产党员
1.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作风端正。反对“四风”表率作用好;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牢记社会责任;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吃苦在前,奉献在前,堪当敬业标兵。
3.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在专业技术上堪当业务标兵。
4.服务群众积极。切实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职工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有生动具体的事迹材料,事迹突出,堪当服务标兵。
具备两年以上的党龄,近三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业自律性处罚。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先进党支部按照本地区党支部总数的10%左右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本地区党员总数的4%推荐(各地名额具体请见附件1)。
(二)评选步骤。
1、党支部自荐和推荐。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的自荐和支部党员的推荐工作。推荐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填写先进党支部自荐审批表及自荐材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报各市行业党组织初审。
2、各市行业党组织初审。各市行业党组织对本地区事务所上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进行初评,确定本地区上报省注协党委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名单。
3、省注协党委审批。省注协党委根据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候选名单,结合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确定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行业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落实。
(二)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做到“三结合”。即:与推进行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与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教育一批党员职工,创造一批经验成果。
(三)充分发扬民主。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审查,保证推荐质量。
(四)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填写先进党支部自荐审批表(另附自荐材料2000字以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简要事迹材料600字左右)。
请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先进党支部自荐审批表和自荐材料盖章后邮寄或传真至省注协党办。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国贸大厦15楼1510室(210009)
联系人:李星惠
电话:025-83311322
传真:025-83310335
2014年6月6日